(招标编号:CHDTDZ111/17-CL-028)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 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枢纽区装修工程4个材料标段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240MW(4×510MW+2×200MW(一主一备))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为: (1)砂、石、砖、瓦-枢纽区装修工程瓷砖采购(CHDTDZ111/17-CL-02801):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枢纽区装修工程瓷砖采购所需的瓷砖总量约为36403m2,其中200mm高面砖踢脚约为2538m2,600×600防滑地砖约为8811m2,600×600仿大理石防滑地砖约为155m2,600×1200瓷砖约为3936m2,600×1200仿大理石地砖约为17551m2,600×1200耐磨防滑仿大理石地砖约为3412m2,面砖踢脚切割、磨边13319m,楼梯地砖切割、磨边、开防滑槽8600m,楼梯立板及三角板切割12438m; (2)砂、石、砖、瓦-枢纽区装修工程石材采购(CHDTDZ111/17-CL-02802):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枢纽区装修工程石材采购,所需的花岗石材板约为1243m2,成品花岗石栏杆约为3198m; (3)橡胶及制品-枢纽区装修工程硫化橡胶地板采购(CHDTDZ111/17-CL-02803):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枢纽区装修工程硫化橡胶地板采购,所需的硫化橡胶地板总量约为11956m2,其中发电机层与安装间地面约为5370m2,电气夹层地面约为2950m2,水轮机层地面约为3600m2,安装间电梯间约36m2; (4)黑色金属材料-枢纽区装修工程型材采购(CHDTDZ111/17-CL-02804):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枢纽区装修工程型材采购,其中超微孔铝复合防火吸音板约为8303m2,铝扣板约为3229m2,竖向铝方通约为1334m2,防火型铝复合板约为4427m2,铝单板约为21558m2。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砂、石、砖、瓦-枢纽区装修工程瓷砖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为瓷砖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生产企业不得和其经销商同时投标,若为授权经销商的,应具有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独家销售授权。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单个合同不少于3万m2,且与本次投标产品同品牌的瓷砖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首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砂、石、砖、瓦-枢纽区装修工程石材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为石材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若为授权经销商的, 应具有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独家销售授权。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石材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首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橡胶及制品-枢纽区装修工程硫化橡胶地板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为硫化橡胶地板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投标产品应具有CE认证,若为授权经销商的,应具有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独家销售授权,生产企业不得和其经销商同时投标。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单个合同不少于1万m2,且与本次投标产品同品牌的硫化橡胶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首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黑色金属材料-枢纽区装修工程型材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为型材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若为授权经销商的, 应具有本次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独家销售授权,生 产企业不得和其经销商同时投标。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类似型材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首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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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