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为吊篮的制造商,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符合《海洋石油设施用载人穿梭吊篮使用技术条件》(Q/HS4006-2015)的要求。 3、采购的载人吊笼应为投标人所制造的全新产品,投标人需随货提供载人吊笼的第三方船用产品证书、产品合格证。租用的载人吊笼应为投标人所制造,投标人需随货提供载人吊笼的第三方船用产品证书、具备检验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全新吊笼可以不提供此报告)、产品合格证。 4、投标人需提供在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内有关吊笼销售、租用或维修相关业绩至少一个,并提供业绩清单和合同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