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林业局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项目(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二十四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九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二十三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一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五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七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六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二十一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二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二十二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三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六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八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一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三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七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二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九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五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八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四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四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JXYX2020-NK-G011品目二十四
JXYX2020-NK-G011品目九
JXYX2020-NK-G011品目二十三
JXYX2020-NK-G011品目一
JXYX2020-NK-G011品目十五
JXYX2020-NK-G011品目十七
JXYX2020-NK-G011品目十六
JXYX2020-NK-G011品目二十一
JXYX2020-NK-G011品目十二
JXYX2020-NK-G011品目二十二
JXYX2020-NK-G011品目十三
JXYX2020-NK-G011品目六
JXYX2020-NK-G011品目十八
JXYX2020-NK-G011品目十一
JXYX2020-NK-G011品目三
JXYX2020-NK-G011品目七
JXYX2020-NK-G011品目二
JXYX2020-NK-G011品目十九
JXYX2020-NK-G011品目五
JXYX2020-NK-G011品目十
JXYX2020-NK-G011品目八
JXYX2020-NK-G011品目四
JXYX2020-NK-G011品目十四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645200.00 元 最高限价:4526294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卖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开始履行服务,服务期限为叁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2、因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每品目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足额一次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提交)(本项目一共24个品目,投标供应商缴纳保证金须备注对应品目,如出现未备注的品目则视为投标无效),否则投标无效(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付款方式:分三年四次付清,第一年分两次预付合同款的60%(第一次在6月份抚育监理检查合格后预付40%,第二次在秋季验收后预付20%)、第二年在秋季验收后预付合同款的20%、第三年竣工验收后结付全部合同款,不计利息。
7、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审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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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一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五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七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六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二十一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二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二十二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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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八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一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三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七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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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五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八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四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四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一、项目基本情况: JXYX2020-NK-G011品目二十四
JXYX2020-NK-G011品目九
JXYX2020-NK-G011品目二十三
JXYX2020-NK-G011品目一
JXYX2020-NK-G011品目十五
JXYX2020-NK-G011品目十七
JXYX2020-NK-G011品目十六
JXYX2020-NK-G011品目二十一
JXYX2020-NK-G011品目十二
JXYX2020-NK-G011品目二十二
JXYX2020-NK-G011品目十三
JXYX2020-NK-G011品目六
JXYX2020-NK-G011品目十八
JXYX2020-NK-G011品目十一
JXYX2020-NK-G011品目三
JXYX2020-NK-G011品目七
JXYX2020-NK-G011品目二
JXYX2020-NK-G011品目十九
JXYX2020-NK-G011品目五
JXYX2020-NK-G011品目十
JXYX2020-NK-G011品目八
JXYX2020-NK-G011品目四
JXYX2020-NK-G011品目十四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645200.00 元 最高限价:4526294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康采招2020F000416309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二十 | 1 | 项 | 17549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05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二十四 | 1 | 项 | 13374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21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 品目九 | 1 | 项 | 19569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06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二十三 | 1 | 项 | 17496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29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一 | 1 | 项 | 20046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14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五 | 1 | 项 | 23087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12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七 | 1 | 项 | 18768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13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六 | 1 | 项 | 15309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08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二十一 | 1 | 项 | 21256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18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二 | 1 | 项 | 20013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07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二十二 | 1 | 项 | 24483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17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三 | 1 | 项 | 21683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24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六 | 1 | 项 | 23457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11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八 | 1 | 项 | 22302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19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一 | 1 | 项 | 21441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27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三 | 1 | 项 | 17342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23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七 | 1 | 项 | 21217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28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二 | 1 | 项 | 17828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10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九 | 1 | 项 | 15466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25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五 | 1 | 项 | 24869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20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 品目十 | 1 | 项 | 21084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22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 品目八 | 1 | 项 | 18517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26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四 | 1 | 项 | 23557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0F000416316 | 南康区2020-2021年度“二结合”改造品目十四 | 1 | 项 | 16739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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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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