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增量配电网项目已取得批复指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现采用预招标方式,对增量配电网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待批复文件备案后,本次招标结果立即生效,签订合同。如未获得备案或超过指标时效,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国家级的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 173 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 12.8 平方公里,近期重点建设区域面积 55 平方公里。建成区入住央企中蓝石化、华能热电,上市公司华油惠博普、明峰环保以及其他企业 200 余家。为满足开发区负荷增长需求,为开发区内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加强周边 110kV 网架结构,结合开发区未来发展规划,特配套建设增量配电网。
项目计划于2021年3月底开工,并计划于2022年1月末建成投产。
招标范围: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增量配电网项目及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风电、光伏项目集中调控中心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设计(含各项方案、绿化、水土保持等)。
规模: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增量配电网项目计划新建1座110kV升压站、3条长度约为20千米的110kV送出线路勘察设计及4条10kV用户终端电缆线路(线路长度每条约为4千米左右)引至用户,具体建设规模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书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2投标人近5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4项110kV及以上的输变电或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拟任设总:近5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2项110kV及以上的输变电或送变电工程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
3.2.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勘察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6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29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1月4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
项目 联系人:刘静 13681557910
微信:花开花落13681557910
传真:010-51957412
邮箱: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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