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国资系统D级危房双清区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2085N2123123
1.招标条件
邵阳市国资系统D级危房双清区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EPC)已由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邵市发改投【2020】20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单位自筹, 本工程为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邵阳市国资系统D级危房双清区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工程(EPC)。建设地点位于邵阳市双清区由6-13a和6-16a两个地块组成,其中6-13a地块南临邵双路,东临顾家山路,北面规划住宅区;6-16a地块西临顾家山路,北临电器街。6-13a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11440.66平方米;6-16a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2309.14平方米。本工程用地面积为13749.80㎡;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9387.35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57817.58m2,不计容建筑面积11569.77m2)。 1#楼建筑面积19639.04m2,2#楼建筑面积14374.93m2,3#楼建筑面积14374.93m2,4#楼建筑面积9663.07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1335.38m2。
2.2建设 其中,设计工期为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在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 720 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2.4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符合设计标准图集、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工程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设备及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5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 279 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 年 4 月 23 日修正版)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80 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设备及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和相关要求。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清单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时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包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的企业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建造师;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由设计
(2)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拟任施工
(4)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拟任项目经理、拟任施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人以牵头人名义签署授权委托书,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7)其它要求: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单位或独立投标人)近 3 年内(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至少具有一个总建筑面积为3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者相应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业绩或者相应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招标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由设计方、监理方、建设方、施工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由设计方、监理方、建设方、施工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且必须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设计类似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施工图审查报告。
3.7 信誉要求:目前生产经营状态正常,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情形。
3.8 本招标项目严禁以租借、挂靠、受让他人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严禁围标串标。一经发现, 从严从重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 万元),采用投标保函形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本,售后不退。
6.2 工程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澄清答疑等其他招标资料均采用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邵阳市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邵阳市 网上下载/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02月04日 9:30 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1年02月 04日 9:00 至 9:30 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为:邵阳市 二楼开标室(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屏幕。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公告 6.1 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所编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活动,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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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