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2套265平方米烧结机及余热发电工程 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根据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以及河钢集团“十三五”规划,唐银公司拟通过退城搬迁的方式,拟在唐山市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内建设唐银退城搬迁项目,建设成“绿色化”、“智能化”、“品牌化”的新一代流程钢厂。其中,建设2套265平方米烧结机系统及余热发电系统等配套设施。
2.4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装备园区内。
2.5招标范围: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退城搬迁项目2套265平方米烧结机及余热发电工程 EPC总承包。
本工程为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负责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项目管理、调试、交付、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包括总图、工艺、管道、土建(建筑与结构)、机械、设备、电气、仪控、给排水、暖通、消防、通讯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6计划工期:烧结工程竣工后试验合格(投产出烧结矿)工期为360个日历日,其中第一套烧结系统工期为315个日历日;第二套烧结系统工期为360个日历日,该工期自发包人提供具备承包人开槽条件的场地(局部桩基础施工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到竣工后试验合格(出烧结矿)之日。烧结余热发电工程竣工后试验合格工期与第二套烧结机试验合格日期同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范围须涵盖可承接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须具有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265 ㎡或以上烧结机工程总承包或设计合同业绩不少于1台套(以烧结机数量计算);
3.4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烧结工程总承包管理经验,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同时兼任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人,联合体方均应具备拟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在招标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负责主办、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各项工作;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8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331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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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清秋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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