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南阳卷烟厂2021年科技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进行招标,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2.招标需求
2.1 项目 2.2招标内容:该项目分为八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卷烟生产过程全要素产品质量管控及跟踪技术。以提升质量管理能力、稳定提升产品质量为目的,以卷烟生产全过程产品质量管控及跟踪技术为研究主线,通过对南阳卷烟厂卷烟生产各环节信息和数据需求及其来源的梳理和分析,在信息化应用基础上形成全要素产品质量管控系统平台,同时将数理统计技术与信息化技术相结合,在平台中建立产品质量“纵向”往复追踪、“横向”分析评价模型,为质量管理由检验结果管理向全过程管理延伸、产品维护由叶组维护向全要素维护转变、质量决策由人工经验决策向智能化决策转型提供支撑。 二标段:卷烟生产过程全要素产品质量管控及跟踪技术试验检验。在河南中烟南阳卷烟厂科技项目《卷烟生产过程全要素产品质量管控及跟踪技术》实施过程中,在南阳卷烟厂构建全要素产品质量管控系统平台时,协助进行配套的数据采集装置安装、软件集成及系统接口采集等工作。 三标段:数据驱动下的在线检测仪器仪表期间核查技术研究。通过对各类在线检测仪器仪表周期校核数据、检定数据及在线测量数据进行预处理并分析,建立动态数学模型,开发动态性能检测模型并实现检测仪器性能的实时判别,形成在线检测仪器仪表期间核查的实施依据及标准化流程,开发在线检测仪器仪表期间核查系统平台,完成对各仪器仪表及装置期间核查的智能化判断、运行状态性能的自动化预警及执行,为南阳卷烟厂的设备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质量管理提供数据保障。 四标段:数据驱动下的在线检测仪器仪表期间核查技术研究试验检验。在河南中烟南阳卷烟厂科技项目《数据驱动下的在线检测仪器仪表期间核查技术研究》实施过程中,协助南阳卷烟厂对各类在线检测仪器仪表进行额外的校验和核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南阳卷烟厂统一协调下,配合三标段“数据驱动下的在线检测仪器仪表期间核查技术研究”中标人,研制测量速度快、自动化程度高、具有数据通信接口的期间核查标准装置,配合搭建仪器仪表期间核查信息化系统平台。 五标段:水分仪期间核查技术及核查标准装置研究。水分仪期间核查技术及核查标准装置研究,建立适合生产现场、智能确定核查周期的在线红外水分仪期间核查规程,开发水分仪期间核查软件系统。包括数据预处理及分析、核查周期智能算法设计和模拟实验、概率动态性能退化模型构建、可视化软件设计开发和运行测试以及系统平台搭建和部署。 六标段:水分仪期间核查技术及核查标准装置研究试验检验。在河南中烟南阳卷烟厂科技项目《水分仪期间核查技术及核查标准装置研究》实施过程中,在南阳卷烟厂统一协调下,配合五标段“水分仪期间核查技术及核查标准装置研究”中标人,设计开发测量速度快、可在生产现场移动应用、自动化程度高、具有数据通信接口的期间核查标准装置,配合搭建水分仪期间核查管理系统。包括硬件改造、接口测试和检验、期间核查标准装置测试实验、机械加工和测试、系统测试及水分仪校验和核查。 七标段:卷烟厂配电系统动态谐波治理及节能降耗技术研究。通过对卷烟企业的用电设备进行谐波分析,提出配电系统动态谐波治理技术方案,研究开发一组配电系统动态电能质量治理设备,验证能够有效清除配电线路中的谐波污染,同时补偿线路中的无功功率,降低线损,实现谐波治理、节能节电、设备的健康运转,提升卷烟生产精益制造水平,推动卷烟生产加工的高效性和产品质量稳定性。 八标段:基于动态监控的目标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优化企业目标管理流程,设计开发一套基于企业CPI核心关键指标并以目标项实施进度监控为引领,以标准定额指标体系为依据,实施企业目标管理流程优化创新的信息系统,实现目标管理信息化、规范化、便捷化,定额管理标准化、常态化,提高综合考核的客观性、科学性、系统性,不断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目标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两化融合的重要标志,通过系统实施可以促进员工工作效率及主动性提升。 以上标段合同签订单位均为河南中烟工业 南阳卷烟厂。 2.3服务期限: 一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月内(含安装调试、维护保养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二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月内(含安装调试、维护保养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三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含调研、分析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四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含安装调试、维护保养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五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含试验、分析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六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含安装调试、维护保养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七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含安装调试、维护保养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八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含调研、分析且达到验收条件时间); 以上各标段所涉及的科技项目在项目周期到期后,若仍未通过河南中烟或南阳卷烟厂科技项目验收,期限顺延至通过科技项目验收为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5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商誉和财务状况,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格式后附) 3.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网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查询个人选择行贿;投标企业选择单位行贿。查询人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3.4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将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企业;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不到的单位,不用提供)。 3.6 根据河南中烟工业 规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未被纳入烟草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如果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合同签订后,甲方发现乙方采用贿赂、欺诈或提供虚假、伪造的证明材料等不正当行为骗取中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3.7 保密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不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对发售的招标文件文本保密的承诺。承诺要求加盖单位公章。(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21年01月07日至2020年01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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