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汕头 供电服务中心营销业务实训室建设改造项目施工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汕头 供电服务中心营销业务实训室建设改造项目施工框架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78918)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广东汕头 ,建设资金为已列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具体施工范围以建设单位委托为准,具体项目以汕头 最终下达的项目为准。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如为跨年项目服务期限延期至项目完成结算)。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服务期为准。
2.5招标范围: 2020年汕头 供电服务中心营销业务实训室建设改造,施工内容包括对对现有东湖3号楼部分场所进行更新改造,共二层,每层280平方,共约560平方,建成电教室、仿真实训室、培训室等功能区间,满足营销实训需求。具体施工范围以建设单位委托为准,具体项目以汕头 最终下达的项目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单位 | 发包预算价 (万元) | 最高投标费率(%) | 标书费 (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2020年汕头 供电服务中心营销业务实训室建设改造项目施工框架招标 | 广东汕头 | 98 | 1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需取得总公司的授权委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无不良记录。若在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或广东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 或广东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4 | 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或控股与被控股单位,或同一控股单位的直接下属单位同时参加投标;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1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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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
4.4平台功能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