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投标人不得借用上级单位或集团的企业资质。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本次招标所需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10人以上的检测人员;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项的建筑工程检测业绩,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包含:项目名称、工程规模、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投标人不得借用上级单位或集团的企业业绩。 4 、投标人拟派遣至本项目的检测人员须具备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工作内容所需的能力和业绩,包括但不限于: 5、投标人须满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26日发布文件《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0〕124)号要求,并提供符合性承诺。 6、不接受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