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东明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二期)已经 山东省人民政府、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鲁政字【2020】153号、菏行审社【2020】43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 现委托 山东宏丰达工程咨询 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东明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二期)已经 山东省人民政府、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鲁政字【2020】153号、菏行审社【2020】43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 现委托 山东宏丰达工程咨询 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东明县三春集灌区、沙窝灌区渠道清淤及配套桥、涵、闸建设。。
东明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二期)施工,共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施工标
标段内容:
东明县三春集灌区、沙窝灌区渠道清淤及配套桥、涵、闸建设。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东明县三春集灌区、沙窝灌区渠道清淤及配套桥、涵、闸建设。。
东明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二期)施工,共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施工标
标段内容:
东明县三春集灌区、沙窝灌区渠道清淤及配套桥、涵、闸建设。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
3.规模
中型
中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机械电气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2 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5.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疫情期间,投标人应当满足工程当地防疫防控要求,以及建设方的具体防疫防控措施。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疫情期间,投标人应当满足工程当地防疫防控要求,以及建设方的具体防疫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