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3、5号机组电除尘器输灰系统一、二电场节能优化技术改造EPC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浙江公司宁海电厂3、5号机组电除尘器输灰系统一、二 电场节能优化技术改造EPC项目公开招标
2.2 本项目为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厂3、5号机组电除尘器输灰系统一、二 电场节能优化技术改造EPC工程。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包括:3号机组在原有电除尘器输灰系统基础上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在电除尘一、二电场气力输灰系统输灰管道设置自动成栓阀;自动成栓阀供气母管设置气动阀控制补气,优化控制,实现在输灰系统堵管时提供及时补气不输灰时自动断气,避免输灰管道堵塞,并实现节能降耗的目的,控制系统接入现有辅控网电除尘控制系统等,提供该收尘装置的设计、供货、安装指导、调试工作。5号机组在静电除尘一、二电场气力输灰系统输灰管道设置自动成栓阀;自动成栓阀供气母管设置气动阀控制补气,优化控制,实现节能降耗的目的。沿输灰管道安装自动成栓阀专用伴气管道,在伴气管道与输灰管道之间安装自动成栓阀,对原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升级,加固或更换部分灰库附近磨损严重的输灰弯头;控制系统接入现有辅控网输灰系统控制系统等,提供该装置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2.3工期:
3号机组改造计划2021年05月01日开工,2021年06月04日竣工;
5号机组改造计划2021年03月22日开工,2021年06月14日竣工;
每台机组改造进度计划均须根据实际检修计划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须具有至少2个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火力发电厂机组气力输灰系统先导式自动成栓阀节能改造(含安装及调试)的合同业绩,且运行一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或设备到货证明或业主表扬信,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认定以1.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shixin.court.gov.cn)3.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不需要提供网站截图为证明文件)。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1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静 1368155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