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红河东风韵庄园文化旅游综合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被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内容及规模:红河东风韵庄园文化旅游综合体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位于弥勒市东风韵小镇内,水体为人工景观湖湖,水域面积约20000平米,自然土质驳岸,自然土底,偏硬,平均水深约为2.0m,最深水位2.2m,最潜水位1.5m,湖外围的
餐饮及住宿废水流入河道中, 外源污染超过湖体的自净能力,水质恶化严重;项目水质为劣V类,总氮超标3倍,总磷超 标近50倍,藻类爆发严重,出现藻类恶臭问题,需开展水系生态治理。本项目概算约352万元。 2.5招标范围:红河东风韵庄园文化旅游综合体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内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与之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图审),并承担本项目所有水系生态治理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6计划工期:设计部分投标时须提供水系生态治理方案设计、详细规划、设计概算。设计周期:方案优化设计:15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施工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设计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的要求。应完成各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审工作,并确保设计成果的经济合理性;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达到验收标准(通过生态系统净化,实现水体功能净化,主要水质(氨氮、总磷、COD、溶解氧)达到地表水环境(GB3838-2002) III类水质,透明度达到80cm。),一次验收合格,水生生态系统(水生植物、动物)保活管养期两年,成活率保证100%。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资质承担范围内含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内容;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拟派设计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2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类似的水系生态治理施工项目业绩(类似指水系生态治理施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要求合同签订时间或完工时间在这段时间内)。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3.5其他要求: (1)拟派施工
(2)投标人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查询,提供截图)。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1年02月01日14时00分,递交 5.2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02月01日14时00分,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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