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121-ZB000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大理州鹤庆县西邑镇
一、招标条件
本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体育馆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0121-ZB0002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体育馆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类型: 工程
2.3项目概况:本项目生产采用500KA预焙阳极电解槽,年产电解铝45万吨。在该区域内溢鑫铝业有限公司已建成电解铝生产线,交通运输、水、电等基础条件较为完备。
2.4项目地点:址位于云南省鹤庆县以南约38km西邑镇(溢鑫铝业有限公司)。
2.5招标范围:招标方需在原班宿舍预留地区域新建体育馆(总建筑面积及配套约1940㎡)一个,其中总承包方式招标部份含地基处理、钢结构及配套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墙面、室内地面硅PU、排水系统、配电及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配套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周边绿化、室内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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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给定的新建体育馆总建筑面积约1530㎡自行编写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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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编写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能经相关部门审查及验收合格。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项目。
(4)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备采购。
(5)本招标工程需要利用部份招标人闲置5年的部份旧钢材,最终利用的旧钢材计入本工程总投资。
2.6本项目投资概算总额230万元,本次招标上限价为23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98万元、设备购置费24万元、施工图设计、审图费8万元)
2.7总工期(暂定)100 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②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资金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8年至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按照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至今至少承担过3项类似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或独立的设计、采购、施工项目,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最终以评委检索结果为准。
3.5 项目经理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B证等资质证件(提供注册证、证明材料)
②2014年至今作为项目经理独立承担过5个以上类似工程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
3.6 其他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配置的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须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
②投标人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员证;(提供安全C证)
③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予以更换,如需更换需征得招标人的同意;(提供承诺书)
3.7其他要求:
①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管理体系,制度完善、机构设置符合要求,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近3年安全生产业绩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且最近12个月未发生安全工亡事故、质量环保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②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并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01-11上午09:00至 2021-01-20下午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静 13681557910
微信:花开花落13681557910
传真:010-51957412
邮箱: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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