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溢鑫铝业 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残极烟气收集冷却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
一、招标条件
本 鹤庆溢鑫铝业 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残极烟气收集冷却装置设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次拟采购10套残极烟气收集冷却装置
2.1项目
2.2项目类型: 货物-设备
2.3项目概况:本项目生产采用500KA预焙阳极电解槽,年产电解铝45万吨。在该区域内溢鑫铝业 已建成电解铝生产线,交通运输、水、电等基础条件较为完备。残极冷装置设备的功能是:利用该设备,将电解生产换极作业后厂房内摆放的热残极烟气,回收到烟气净化系统中,避免热残极烟气无组织排放,使排放环保达标。
2.4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鹤庆溢鑫铝业 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残极烟气收集冷却装置设备采购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设备的合格制造商。
3.2 财务要求:提供连续近三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 的财务报表 。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至今至少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提供业绩扫描件 。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 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最终以评委会检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
1)未进入中铝负面清单企业。
2)投标人近三年 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质量问题形成不良行为记录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并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机构和能力,同时近三年 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且12个月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01-13上午09:00至 2021-01-21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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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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