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
买 方:青海黄电共和光伏发电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电源配置项目红旗一1000MW、红旗二500MW、红旗三500MW光伏电站生产准备电动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红旗一1000MWp并网光伏电站、红旗二500MWp并网光伏电站、红旗三500MWp并网光伏电站,均位于共和县西南三塔拉;距共和县城次汗素检查站43km,光伏电站紧邻国道214线,交通便利。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内容
红旗一1000MWp并网光伏电站、红旗二500MWp并网光伏电站、红旗三500MWp并网光伏电站各采购1辆电动消防车 ,电动消防车主要用于光伏电站消防巡逻,及时发现火灾,消灭隐患。
1.2.2供货周期及供货地点
供货周期:合同生效后30日内供货。
供货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动车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
投标人所投电动车生产制造企业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电动车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的设备仅接受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一方参与投标;若生产制造企业和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仅接受生产制造企业的投标;若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授权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则仅接受最先报名的代理企业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其他说明
投标人需提供 电动消防车的详细技术参数和图片资料,以及所投型号电动车的检测证书及型式试验报告。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完成过至少1辆电动消防车的供货业绩 ,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代理设备生产制造企业的供货业绩。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21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必须于2021年2月4日北京时间15: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以WinRAR软件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发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电子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前寄达,并将寄件单扫描或拍照后与电子投标文件发
1.9 其它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 、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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