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0311-HHXY-SB/JG-[2020]第15号(总669号)
现有4台50T混合炉,该设备无烟气收集装置和净化除尘装置,生产时产生混合炉烟气,有燃料燃烧产物(CO2、H2O、灰分等)及氧化铝等成分。根据测算单台排放物为: Co2 ≤100ppm/m3 ,灰尘 ≥40mg/m,烟气浓度的范围:380 ~1200mg/m3;烟气温度:工况 130℃左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要求电解铝用混合炉排放浓度(颗粒物)标准为≤10mg/m3 ,不符合当前国家环保要求。
现对其中2台50T混合炉升级技改,改造为2台60T混合炉,混合炉配套集气装置和净化收尘设备;改造后混合炉作业周围烟尘含量达到≤1.5mg/m3;符合电解铝用混合炉排放浓度(颗粒物)标准。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2台60T电加热混合炉及收尘净化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不含设备基础施工)。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招标内容
1)2套60T铸造用铝混合炉及其辅助设备;
l 铝混合炉本体及附件。
l 混合炉内衬
l 电加热系统
l 温度测量及PLC控制系统
l 溜槽系统
l 净化收尘系统
l 合同设备内连接的所有电缆、电缆管和管道。
l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必备的附件。
2)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
3)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4)负责招标设备与车间其它系统之间连接部分的技术协调工作;
5)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乙方完成,乙方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6)乙方对招标设备的完整性及安全性负责。
1.2.2.2服务内容
(1)2套60T铸造用铝混合炉及其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2套60T铸造用铝混合炉及其辅助设备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3)现场安装和调试、试运行;
(4)提供现场操作、维护保养、修理技术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5)售后提供12个月的设备整体质量保证。
1.2.2.3改造地点及工期:
(1)改造
(2)项目工期:自合同生效后180日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因生产原因,造成工程项目无法按期施工的,合同工期顺延,总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鑫业 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冶金设备研发、制造或具备本次货物采购及服务的制造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2台60吨及以上铝混合炉同类项目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2日 8:30~11:30,14:30~17:30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0年1月25日10: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滩工业园区黄河鑫业 门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