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0-2021学年和田市教育系统大宗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羊肉(牛肉)、蔬菜、水果、牛奶、糕点、馕)采购项目(三次)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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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和田市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18日 21:34 |
开标时间 | 2021年02月09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和田市 (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滨河路10号三桥桥头)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必须有食品加工厂或仓库(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合作社的须提供合作社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产地证明;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完税证明及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在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则视为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否决其投标。 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必须有食品加工厂或仓库(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合作社的须提供合作社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产地证明;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完税证明及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在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则视为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否决其投标。 六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 (4)投标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所生产的牛奶产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生产商签订的产品供应合同(合同须明确产品质量,相关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等内容),同时需提供生产商的“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标牌或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奶业办公室出具给中国奶业协会的推荐函(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教育厅、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文件中所包含企业),并具有行业《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近期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5)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合作社的须提供合作社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产地证明;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完税证明及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在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则视为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否决其投标。 七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投标单位与屠宰场签订的屠宰协议(须满足两证一章要求); (5)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合作社的须提供合作社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产地证明;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完税证明及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在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则视为不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否决其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