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暨战勤保证库建设
项目(项目名称)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重型机械工程救援
大队暨战勤保证库建设项目标段施工招标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暨战勤保证库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发改投资【2020】5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省外进青企业备案登记手续。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地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地招标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限定为9家.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 (以下简称“省 ”)进行诚信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青海省 平台—办事指南》(网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自2021-01-2000:00至2021-01-2524:00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5.3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1-29 09:00。
6.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 2号开标室(
6.3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线上评审”依法组织资格预审活动。潜在申请人不到各级交易场所,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该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将潜在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及解密情况一并公示。
6.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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