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液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液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规模: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液氨采购项目,预估用量为1000吨。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液氨采购项目。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招标项目为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液氨框架协议采购,预估用量为1000吨,以实际需求量为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埠路58号
2.7 交货期:2021年3月中旬起至2021年6月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个300MW及以上火电厂的液氨供货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姓名、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等关键内容)。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还应提供液氨产品生产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证》;投标人若不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能力,需提供与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能力的运输单位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月26日 9时00分起至2021年 2月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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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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