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国营园艺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设计、
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县国营园艺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项目 ,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019】229号和洞发改审[2021]32号文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多渠道解决,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用地规模为12695.39㎡,总建筑面积为47298.34㎡,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9625.22㎡(棚改建筑面积33360㎡,不含公摊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7673.12㎡)。包含:点式高层住宅4栋,临街底层商业用房2栋,各类管理用房和地下车库。
住宅建筑面积36773.20㎡,商业及各类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3032.22㎡;地下车库面积为7492.92㎡,地下机动车位227个。点式高层住宅4栋,其中1#、2#、3#栋的北侧户型为17层住宅加1层底商,南侧户型为18层住宅;4#栋北侧户型为17层住宅加1层底商,南侧户型为17层住宅,居住总户数278户,总人数973人(每户3.5计)。
2.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950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20 天;设计周期: 45 日历天,施工工期:675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专项设计的部分还需达到专项设计深度,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
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以及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设备及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和相关要求。
2.8 招标范围:负责完成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工程结算、配合完成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负责完成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工程结算、配合完成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8.1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
2.8.2 采购:包括所有专业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弱电、变配电设备等)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2.8.3 施工: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桩基础、建筑、电气、给排水、消防、弱电系统、室外道路工程。
招标范围不包含本项目的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供配电系统电气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
2.9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业绩要求:
3.3.1 施工业绩要求:独立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企业近三年内(以合同协议书上业主签字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45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且必须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询到项目名称,并提供查询网站页面截图。
3.3.2 设计业绩要求:独立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企业近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个合同建筑面积≥23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工程设计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设计业绩按设计合同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
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为有效。
3.4 主要负责人要求:
3.4.1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4.2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
3.4.3 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1项要求;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应当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同时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6.1 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处于有效期内,组成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3.6.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联合体的另一方必须是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设计企业)和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6.3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4 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须为牵头人单位在职人员。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元),投标保证交纳方式:现金、保函,以现金方式提交的,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 (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 ( )上下载/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 3 月1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6.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7.3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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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