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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告][贵港市·市辖区][公开招标][设计]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计

   日期:2021-02-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

  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投资[2020]9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西贵港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CEITCL-GX-CZFW-201212    

报建号(如有):     /    。

建设

建设规模:建设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 18237平方米,其中业务楼 8262平方米,备勤楼4410 平方米,食堂、配电房 720 平方米,驾考业务用房 1680 平方米,摩托车驾考用房 990 平方米,事故业务用房 2159 平方米,门卫室 16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安工程、给排水、供电、道路、围墙、停车位、绿化、智能化网络等配套工程。

合同估算价:117.6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 100  日历天,定额期限 100  日历天【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初步设计招标  ☑施工图设计招标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有要求:近三年,指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3.5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 中级(含)以上工程师 ;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职称):中级(含)以上工程师 ;

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 1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职称): 中级(含)以上工程师;

电气设备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职称): 中级(含)以上工程师 ;

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职称): 中级(含)以上工程师 ;

各专业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且应提供近1个月(2021年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3  2  9  00 分,地点为 贵港市 (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

8.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综合评估法(设计团队招标)

9.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暂定设计费总额的 20 %作为预付款,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预付款抵作部分工程设计费。

2、初步设计文件经上级部门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暂定设计费总额的60%。

3、在本项目工程预算控制价经贵港市财政部门评审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总额的90%。

4、工程竣工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剩余的全部设计费。

10.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无

11.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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