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高争新型建材 年产30万吨活性石灰生产线EPC建设项目二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西藏高争新型建材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及招标内容
2.1项目
2.2项目编号:ZRZG-XZZB-202101001-1
2.3建设
2.4工程总规模:建设一条年产30万吨活性石灰回转窑生产线,年产石灰30万吨,购置生产线的成套工装设备、自控设备、辅助设备,配套生产车间、辅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2.5承包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年产30万吨活性石灰回转窑生产线EPC总承包项目,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安装调试、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工程质量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和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设备、材料、施工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12个月。
3. 投标人的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材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及管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建材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提供封面和签字页)复印件或履约合格证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5人员资格要求:
3.5.1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拟派
3.5.2设计负责
3.6施工机械设备:能满足项目各阶段施工要求。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能满足项目各阶段实咨询电话18811547188施要求。
3.8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的行贿犯罪纪录(提供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时间之内);
3.9本次招标接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以下资料 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审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不予报名,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4.2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办理邮寄业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8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拉萨市城关区娘热北路29号日喀则市人民政府驻拉萨办事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