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项目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穗增发改投批[20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增城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拟建共分两部分,包含近期规模30班小学(1350人)及24班中学(1200人),远期规模36班小学(1620人)及48班中学(2400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04776.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38255.2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为97360.6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40894.67平方米(含地下室2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科技楼(实验楼)、综合楼、教工宿舍、学生宿舍、体育馆(内含游泳馆,建筑内柱的单跨跨度需满足大于等于40米的功能使用要求)、演艺中心、食堂等功能建筑,并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地、广播系统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管网等室外工程。其中教学楼、科技楼(实验楼)、综合楼、教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均实施装配式建筑。(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调整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职能部门审定的施工图和招标人确认的功能需求书为准)。 >工程估算(概算):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09266.07 万元。 >设计限额:最高投标限价为95880.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4371.44万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843.71万元、工程勘察费674.97万元、工程设计费(含绿色建筑设计)2260.29万元、 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认证费152.97万元、 BIM技术应用费(设计阶段占40% 和施工阶段占60%)475.10万元、以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认证费 、BIM技术应用费六项费用之和的8%计取预备费7102.28万元(暂定8%,最终根据概算预备费率确定,且投标阶段不作竞争) 。 >2.3 计划工期:463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1 年3月25日(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以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次日为准,实际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2 年6月30日 >实际工期须满足下列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 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所有外业工作,提交全部正式工程勘察成果资料。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技术评审通过后45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3)2022 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合格及移交工作。 >2.4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永久用水用电工程、发电机工程、燃气工程、室外场地及配套设施工程 等)及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以及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2)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编制项目概算、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全过程工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项目范围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运; >(6)现场六通一平(道路、供电、给水、排水、通讯、燃气,场地平整)。 >(7)按照《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B/T51235-2017 )、《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15]159号)和《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质函[2016]183号)等标准规范文件的要求,在深化设计、施工模拟、进度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落实建筑信息模型(BIM)在本项目的创建和应用。 >(8)装配式建筑应用。 >2.5前期服务机构说明: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 (可研编制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工程壹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 〕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为勘察、设计方参与投标。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资格要求: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勘察:岩土与斜坡第二组(顾问费用超过500万但不超过1000万港元),设计:建筑第一组(工程估值超过3亿元港元)或同时为建筑、结构、屋宇装备类别第一组的专业机构。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总承包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中的合作方中出现一方或多方被禁入市场、吊销证照等行为的,须及时按有关规定另行选择替代方。 >3.3 拟派 工程总承包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 >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 〕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②施工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投 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一)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3.5 投 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30天。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 年3月15日14 时00分,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 号金河湾3栋10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3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 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 增城交易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注: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该表中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登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主办方出具;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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