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大为小区(天秀苑)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泸西县大为小区(天秀苑)工程已由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泸发改投资备案【2012】0005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泸西县大为小区(天秀苑)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商品住宅小区,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R21),项目总用地规模:66738.85平米,其中:一期总用地面积29442.35平米。一期总建筑面积83363.77平米,地下建筑面积127.64平米(已建)。二期总用地面积 37296.50平米,二期总建筑面积约为136610平米。一二期项目地块规划综合经济指标为:容积率2.9,建筑密度29%,绿地率43%,建筑高度51米,停车位810个。本项目(二期)总投资44749.37万元(最终以报规获准的设计方案经济指标为准)。 2.5招标范围:工作内容为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服务工作、系统调试、工程验收等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项目前期的配合报审工作,所需费用应含在报价中。 2.5.2勘察部分: 本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在一期建设时已完成,二期项目仅需进行适当补勘察,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及承担勘察缺陷责任等。由于本场地处于岩溶区域,需要进行施工勘察,查明拟建场地范围及有影响地段的各种岩溶洞隙和土洞的位置、规模、埋深、岩溶堆填物性状和地下水特征。 2.5.3设计部分: 2.5.3.1根据项目地块规划经济指标按照现行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针对建设投资范围内工程项目开展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制于:整个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总图工程设计、外部配套工程设计(给排水、电力供电及燃气等)、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设计、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园林绿化、中水处理、特种设备(电梯等)、人防工程等施工图设计。 (1)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含概算):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初步设计、室外总体设计(总平面、道路、管线综合等扩初设计)。 (3)施工图设计:各相关专业[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综合管网、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人防工程、抗震设计、园林景观、景观照明、室内电气(含强、弱电)、给排水、中水处理、消防、暖通空调、本工程项目范围内附属工程道路及相关设施、与本工程有关的车库等]的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上述设计所相关的施工图审查、抗震审查、防雷审查、建筑节能审查、消防审查等各项审查和报批报建,设计相关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及图纸备案的的全部工作; (4)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5.4施工部分: 2.5.4.1招标范围红线图中所示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地下室及人防工程、地上部分的主体结构建筑、公共部分的室内装修、外立面装修、门窗工程、太阳能、钢结构、电气系统、给排水、照明配电、建筑智能化及安防系统、弱电及消防工程、暖通、室外道路广场、园林绿化、园林景观、景观照明、外围建筑立面泛光照明室外安装工程、燃气配套、综合管线、发电机及供电设备、中水处理设施、电梯、标识标线、附属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等。 2.5.4.2经招标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 2.5.4.3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5.5设备采购部分: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移交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730 日历天,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确保达到相关部门的审核,并通过审批。 2.7.2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编制深度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修订版),工程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2.7.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 53/T-23-2014)等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7.4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电梯必须通过质量检测部门的验收。 2.7.4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技术经济指标满足招标文件和规划条件要求。 2.7.5安全控制目标:杜绝安全事故。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1)勘察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勘察业绩1个。类似项目指工程总投资不小于3亿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为能体现指标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关键页)或业主证明。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勘察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 (2)设计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个。类似项目指工程总投资不小于3亿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9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能体现指标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关键页)或业主证明。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 (3)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以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1个。类似项目指工程总投资不小于3亿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9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需能体现指标要求,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关键页);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有满足该项要求的成员即可,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 3.4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017年1月1日至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
(2)项目勘察负责
(3)项目设计负责
(4)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
(5)施工技术负责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主要成员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详见《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以上两项证明材料。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2019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等的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的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以上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3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2 月 20 日9时00分至2021年 2 月 25 日17时00分,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 注:您目前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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