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合同编号:1021-LXW-JZ/XL-[2021]第01号(总09号)
发 包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拉西瓦水电站站区左岸垭口二级水厂拆除及绿化完善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拉西瓦水电站临黄河主河道水工建筑物—左岸垭口一级泵站拆除后,左岸垭口二级水厂已失去供水作用,现需对左岸垭口二级水厂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等进行拆除,并对拆除后所在区域进行覆耕植土苜蓿播种。对拆除后的水厂设备需进行回收并转移至发包人指定地点。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站区左岸垭口二级水厂拆除及拆除区域绿化完善。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拆除左岸垭口二级水厂水泵、电机、6KV盘柜、行车、电缆、路灯并回收转移至指定地点;
(2)拆除左岸垭口二级水厂建筑物(构筑物)、通气管、水池人孔等,并将拆除垃圾外运至指定垃圾处置地点;
(3)对左岸垭口二级水厂拆除区域进行覆耕种植土摊铺(二类种植土及以上);
(4)对左岸垭口二级水厂覆耕种植土摊铺区域及周边播撒苜蓿草籽直至出苗;
(5)电缆沟开挖及电缆敷设(直线距离约1.2Km)。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实施
项目工期:总工期50天。则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但总工期不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年为植草保活期。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中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擅自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近3年内从事过至少1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项目管理业绩。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并实施过2个及以上建筑物(构筑物)拆除,以及绿化项目施工或完善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3日 8:30~11:30,14:30~17:30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1年3月4日10:00时在拉西瓦发电 办公楼前集合,由招标人组织统一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