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号:2041-DTH-SB/XL-[2020]第06号(总17号)
发 包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大通河金沙峡水电站土坝渗漏处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金沙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互助县加定镇,电站大坝为复合土工膜斜墙砂砾石坝,坝顶高程▽2169.2m,防浪墙顶高程▽2170.25m,坝顶宽5m,上、下游坝坡坡比均为1:2.0,土坝布置于右岸台地上,连接河槽建筑物和右岸坝肩。
本次土坝渗漏处理,拟通过在右岸土坝主要渗漏部位建造砼防渗心墙的方式进行处理,以此满足土坝设计渗漏量允许值,使之达到土坝的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拟建造的砼防渗心墙,须沿坝轴线布置长度30m,沿土坝与进水闸的接触面布置长度2.4m,两防渗墙垂直布置、“T”形相接,共同形成土坝防渗心墙。
进水塔附近的防渗墙须深入坝基,开挖至基础以下2.0m,防渗墙底高程▽2138.00m,顶高程▽2166.90m,防渗墙纵深28.9m,长6.0m;右侧防渗墙底高程▽2150.60m,顶高程2166.90m,防渗墙纵深16.3m,长19.2m。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沿右岸土坝沿坝轴线长30m防渗墙、沿土坝与进水闸的接触面长2.4m防渗墙的建造施工。
1.2.2主要工作内容
(1)依据本项目土坝渗漏处理设计方案,完成右岸土坝主要渗漏部位的砼防渗墙施工;
(2)负责做好与本施工项目相关的环保、水保措施。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实施
(2)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具有3年及以上项目管理或5年以上施工从业方面的工作经验。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与本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水电站土石坝砼心墙建造(加固)合同业绩(附合同及工程验收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5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1年3月8日10:00时在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办公楼前(加定镇)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的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