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HHXY-FY-[2021]第37号(总153号)
委 托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黄河鑫业 水平衡测试及水资源论证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1)生产、生活水平衡测试;
(2)厂区水资源论证;
(3)组织水利相关专家进行水平衡测试报告评审并通过评审;
(4)组织水利相关专家进行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并通过评审;
(5)出具水平衡测试报告和水资源论证报告。
1.2.2 主要工作内容
(1)生产用水水平衡测试内容包括:水源或取水点入口的水量,各用水单元或用水场所的用水量,循环水系统的循环水量;总用水量测试、薪水量测试、重复利用水量测试、耗水量测试、排水量测试、漏溢水量测试和出具生产用水水平衡测试报告。
(2)生活用水水平衡测试内容包括:水源或取水点入口的水量,各用水单元或用水场所的用水量;总用水量测试、薪水量测试、耗水量测试、排水量测试、漏溢水量测试和出具生活用水水平衡测试报告。
(3)水资源论证内容包括:生产、生活水用水合理性论证,核定实际生产、生活用水定额。
(4)组织水利相关专家进行水平衡测试报告和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并通过评审。
(5)出具水资源论证报告,出具水平衡测试报告。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
1.2.3.2项目期限:
本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完成。具体的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1.3 资金来源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平衡测试及水资源论证能力的检测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个青海省内水平衡测试及水资源论证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12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1年3月15日10:00时在黄河鑫业 办公楼前广场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