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合同编号:4421-DQGC-SB/C-[2021]第19号(总48号)
买 方: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电池组件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 新建的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基地),该项目区建设场址位于大同区内高台子镇,距离市区约40公里,临近大广高速和东干线,交通便利。2021年建设规模200MW,2021年9月并网发电。
序号 | 光伏组件类型 | 光伏组件转换效率 | 功率(Wp) | 衰减要求 | 采购容量(MWp) | ||
1 | 72片及以上单晶双面P型PERC带边框 | ≥20.4% | ≥450Wp | 晶硅组件衰减率首年不高于2.5%,后续每年不高于0.6%,25年内不高于17%。 | 125.567 |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30日分批次交货。
(2)交货
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池组件设备制造企业。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通过产品认证(CGC、CQC或PCCC等)。
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5.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发售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9日 8:30~11:30,14:30~17:3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4月6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8.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8.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产品认证证书、本人身份证。
8.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9.招标代理机构
9.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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