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确定
项目业主:华能西宁热电
青海黄河智慧能源 西宁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委托,就黄河公司火电产业脱硫用石灰石粉合格供应商征集及华能西宁热电 2021年上半年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书后分别与项目业主签订年度采购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项目为黄河公司火电产业脱硫用石灰石粉合格供应商征集及华能西宁热电 2021年上半年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华能西宁热电 有2台350MW火力发电机组,每台机组配备一套脱硫系统,共有两个石灰石粉仓,该项目计划期内计划用量约16000吨。青海黄河智慧能源 西宁 有两台2*60吨的余热锅炉,每台锅炉配套一套脱硫系统,公用一个100吨石灰石粉仓。
1.2.1选择黄河公司火电产业脱硫用石灰石粉合格供应商(投标人提供的石灰石粉必须同时满足质量标准1、2)。
1.2.2确定华能西宁热电 2021年上半年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约16000吨采购中标人(此次按质量标准1采购)。
投标人提供的石灰石粉必须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1:
序号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标准 |
1 | 碳酸钙(CaCO3) | % | >92 |
2 | 细度(<45um) | % | >90 |
3 | 二氧化硅(SiO2) | % | <1.5 |
4 | 氧化镁(MgO) | % | <2.0 |
5 | 酸不溶物 | % | <4.0 |
序号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标准 |
1 | 碳酸钙(CaCO3) | % | ≥92 |
2 | 氧化钙(CaO) | % | ≥52 |
3 | 三氧化二铁(Fe2O3) | % | <1 |
4 | 氧化镁(MgO) | % | <2 |
5 | 不溶物(氧化铝/氧化铁) | % | ≤9 |
6 | 粒度 | % | ≥250 |
7 | 酸碱度 | PH | 7-9 |
8 | 二氧化硅(SiO2) | % | ≤1 |
9 | 三氧化二铝(AL2O3) | % | <1 |
10 | 水份 | % | ≤1 |
1.4合格供应商选择及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
本标首先确定合格供应商,然后在选定的合格供应商中推荐本次采购的中标人。
选定的合格供应商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与华能西宁热电 、青海黄河智慧能源 西宁 签订脱硫用石灰石粉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在供货合同有效期内,入选脱硫用石灰石粉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参与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每次采购询比价。
合格供应商年度供货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华能西宁热电 、青海黄河智慧能源 西宁 将在年度供货合同到期前2个月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评审不合格的,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并同时终止(或取消)其脱硫用石灰石粉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分别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石灰石粉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
投标人所提供石灰石粉的生产企业须具有由环保部门颁发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石灰石粉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1.6.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至2020年)承担过至少1项火电厂的石灰石粉销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内容含销售数量)。
1.8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1发售时间: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5日 8:30~11:30,14:30~17:30
1.9.2发售
1.10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4月1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1其它
1.11.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1.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1.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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