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1.1 投标人投标时具有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并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1.3 投标人应为专业的阀门制造商,或专业的阀门维修提供方。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API 6D证书;维修商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中国石油和化工装置维修(技改)资质证书或海上设备维修资格证书。 1.4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 2.1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近6年(2015年1月1日至截标日)至少有1项海上油气平台或FPSO阀门维修或保养项目业绩。 2.2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证明表及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2.3 投标人所提交的合同证明文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工作内容。如以上文件无法体现,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