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9)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三年均无亏损。 3.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项已完成的相关环卫服务(室外保洁或保洁服务)业绩证明,单年单项业绩金额不少于200万元,需提供已完成项目的合同、验收证明文件(或付款凭证或发票等有效证明);合同提供封面、信息页(体现合同期限)、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 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 自行查询企业信誉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无不良记录。 5. 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执行合同的能力,确保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根据合同要求完成相关准备工作,提供满足需求的合格成品人才,并进场工作;同时应配备对接项目经理一名,须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管理经验不低于2年,提供相关证明:包含学历证明、劳动合同证明、工作经历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所承揽项目及规模描述等,如:200万以上规模项目不少于1项,100万规模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等。),具有国家或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质证书的优先考虑)。公司规模不低于50人(提供近一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