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车辆要求:吊机必须具有车管所颁发的车辆行驶证和质监局颁发的车辆检验报告、拖车必须具有车管所颁发的车辆行驶证和交通局颁发的道路运输证,设备技术性能手册、操作说明书及维修保养手册、随车配备专用维修保养工具、易损备件;吊机、拖车应无重大故障维修记录、运转状况良好、车容整洁、无锈蚀、漏水漏油,各类仪表、灯光完好齐全,发动机、传动部分及起升机构运转正常。 驾驶人员要求:吊车司机必须持有车管所颁发的B2(含)以上驾驶证以及质监局颁发的吊车操作证;司索工必须持有质监局颁发的司索操作证;13米(含)以上拖车要求司机驾驶证A2(含)以上,13米以下货车要求司机驾驶证B2(含)以上;吊车、拖车驾驶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驾龄不低于2年。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2个已完成吊机及拖车的租赁业绩。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含项目名称、业主方、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作业地点等内容、货物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