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至茶卡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至茶卡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函【2020】676号、青发改基础【2020】5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共设施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新设车站15处,同时改建既有西宁西站,新建旅客站房面积63000平方米; 2、既有茶卡支线铁路电气化改造41千米; 3、在西宁枢纽利用西宁至成都铁路规划拟建的动车运用所扩容,并新建茶卡南动车存车场,支线及联络线 长度约0.75千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7944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至茶卡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
合同估算价:303.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监理服务期:731.0天
招标范围:西宁至茶卡铁路工程范围内的定测、补充定测阶段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具体为审查工程地质勘察大纲,对工程地质勘察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监理,验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审查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勘察合同要求,配合施工过程中对地质勘察问题的调查分析。对勘察单位的勘察成果进行审查验收,必要时组织现场核验;提供勘察成果验收报告,对勘察工作量和成果报告是否满足规范、标准要求以及专业工程设计要求提出明确的结论。根据国家、国铁集团 现行、有效的规范、规程、规章及相关文件完成地质勘察监理其他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别为 E6301000076027944001001 。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为2021年04月21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 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五 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应当拒收。
省 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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