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国有林场林区道路)监理项目询比招标公告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国有林场林区道路)监理【项目编号:RKZB-2021-F0302】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
1.2
1.3
1.4 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2)项目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服务期按照合同签订执行);
2.3交货 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财务要求: 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
(3)业绩要求:提供2018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时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
(4)信誉要求:信用中国( )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天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近半年任意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面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招标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03月26日至2021年03月30日,每日上午09时到12时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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