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CGC-2021-03695
1. 招标条件
红河州烟草公司建水 甸尾烟站修理项目已由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红烟企管【202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红河州烟草公司建水 甸尾烟站修理项目。
2.2招标范围:修理仓库瓦屋面1300平方米,做铝箔隔热卷材层、方管30×50(间距)1000架空、采用840型1.0铁青灰彩涂铝瓦面层,脊瓦1.0米宽,业务楼外墙清除原水泥石膏装饰条,水泥砂浆粉刷后做外墙漆,卫生间设置化粪池,做蹲便器,达到现行标准。(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施工范围为准)。
2.3总投资:约35万元;
招标规模:332648.19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建设
2.6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其他:
2.8.1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符合设计要求。
2.8.2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2个类似项目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其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3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失信惩戒”(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的查询为准);未被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以烟草行业公布的黑名单名录为准)。(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开始前查询后提供给评标专家审查)
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8年3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开始前查询后提供给评标专家审查)
3.5人员团队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工程师(建筑工程或工程管理专业)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候选人中标后,经招标人核实后,如所用中标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技术负责
(4)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人员须具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新成立或因分立、合并形成的新公司,以新公司成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提交的年份)。
3.7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8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9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书面声明。
3.10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1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5.3文件费缴纳形式:现金或转账或微信或支付宝,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5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 (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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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k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