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7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概要:
本项目分为11部分服务:
计算机终端软、硬件维修维护服务
网络安全驻场运维服务
重要时段的网络安全保障服务
重要区域的网络优化保障
态势感知分析服务
新一代威胁感知系统维保升级服务
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维保升级服务
网络边界安全设备维保服务
防火墙维保及技术服务
上网行为管理系统维保服务
行为感知系统维保服务
上述服务内容中,1-4为关键性任务,5-11为非关键性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各服务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1.2具体约定。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详情见附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科学技术部信息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