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等投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网址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查询 、信用中国 、军队采购网 栏目查询结果。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2)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6、保密要求: 在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物理隔离的计算机上制作投标文件并打印,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使用未经使用过的专业存储电子版投标文件,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本项目发出的所有资料 投标文件有义务妥善保存不得外泄,并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所有纸质资料交予招标人统一回收 ,违者招标人不予接受改单位的投标文件。所有电子版资料在开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自行销毁,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