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自2012年1月1日起,投标人应至少完成过1项工程实验业绩或含大型实验设备实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合同以及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内容;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