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既往业绩: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供至少1项已完成的电气设备拆除或电气设备安装或电气设备调试或电气设备系统升级服务业绩,且单项业绩(或单个订单)金额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 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 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 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3、资质:投标人自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自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