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 国华半岛南U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安全监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196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半岛南U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海域,离岸距离 32公里,水深 30~33米, 规划容量 600MW。
本项目拟布置71台8.5MW 型风电机组,实际装机容量不低于 600MW。场区内拟配套建设一座 220kV海上升压站,所有风电机组通过 35kV 集电海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 通过 2 回 220kV海底电缆接至海缆 海缆
2.1.2招标范围
本服务合同项目为国华投资山东公司半岛南U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安全监测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海上升压站监测
(2) 风机基础及其上部塔架监测
(3) 自动化系统
(4) 风机、海上升压站周边地形冲刷监测
(5)监测仪器安装和埋设工作
以上内容的详细要求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及工作界面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
2023年5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完成。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开工通知为准,结束时间需在施工期结束后,满足1年运行期服务要求。根据建设需要开展,满足招标方进度要求。
2.1.4交货地点
国华投资山东公司半岛南U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的海工基地。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结构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计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海上风电安全监测已完成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投产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
(2)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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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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