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哈尔乌素设备维修中心2025年工程检修车上车部分改造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设备维修中心(以下简称哈尔乌素设备维修中心,下同)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距离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25公里,交通方便。哈尔乌素设备维修中心现有两台工程检修车起重机动作不灵敏、空压机异响、预热器损坏,车厢严重变形等问题,需对上车部分进行改造。通过对设备的改造,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安全性、降低设备故障率,以保障正常的维修作业。更换性能更高的配件、材料,改造优化设备的不合理结构,增强设备的稳定性和耐用性。通过对设备关键部件(如起重机)的改造优化,设备可靠性、可操作性、适应性更强,在提高设备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人员劳动强度和伤害风险。哈尔乌素设备维修中心需改造两台工程检修车。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包括:(1)维护保养柴油发电机组;2)整修调试电气控制系统及电器柜;(3)整修调试气源系统;(4)整修调试电焊系统;(5)整修调试液压系统;(6)更换起重机;(7)整修车厢部分。
2.1.3服务期:单台60天。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起重机(或吊车)改造(或修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24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