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环境监测与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1-2540FJ0200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环境监测与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已获批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境内,电站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引水发电系统、抽水系统、开关站和交通道路等组成。上水库位于长坪天然洼地,主要建筑物有库盆修整填筑体、库盆、电站进水口、泵站出水口、环库公路等;下水库利用兰陵溪天然沟谷筑坝形成,主要建筑物有大坝、竖井泄洪洞和泄放管、电站出水口、泵站进水口、环库公路等。引水发电和抽水系统布置于上下库之间的山体内,引水发电系统和抽水系统独立布置;抽水系统分两级布置。工程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供电范围为湖北电网。电站装机容量1600MW。
根据现场调查和监测,工程区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境、电磁环境等均能基本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工程区环境现状质量较好。工程区环境敏感目标众多,主要包括:工程上水库涉及长坪堰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程引水发电系统及抽水系统地下洞室、施工支洞等以隧洞形式穿越绍家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磨刀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磨刀溪水库大坝西南侧上游分布有1处具有生活用水功能的地下水泉点;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下水库及部分施工临时设施涉及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工程占地不涉及国家一级公益林,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和天然林;工程占地区分布有中华猕猴桃、金荞麦和野大豆3种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无古树名木分布;工程区内未发现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种;分布有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2种;工程区长江秭归段分布有胭脂鱼、岩原鲤等国家二级保护鱼类以及鳤、长吻鮠等湖北省重点保护鱼类,下水库所在的兰陵溪调查到长江上游特有鱼类短体副鳅;工程区主要的噪声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罗家村(1户)、长岭村(153户)、中坝子村(217户)、松树坳村(84户)和兰陵溪村(40户)的居民点。
项目区属西南紫色土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m);工程区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645t/(km2•m);项目区涉及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本项目环境保护重点为电站建设运行对上下游水文情势、水环境、水生生态和陆生生态的影响,特别是对重点保护动植物、重点保护鱼类的影响,施工期废污水、粉尘、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
本项目水土保持重点为枢纽工程区、交通设施区、弃渣(存料)场区、表土堆存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复建区和水库淹没及库岸区的水土流失自然影响因素、项目施工全过程各阶段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防治成效、水土流失危害等。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湖北秭归抽水蓄能电站环境监测与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如下:
环境监测服务:开展电站施工区及其影响区环境监测,主要包括地表水水质、生活污水水质、生产废水水质、蓄水期及运行期水质、地下水水位及水质、环境噪声、环境空气、生态环境、电磁环境项目的监测,并进行监测结果的分析及相关报告的编制。
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开展电站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含移民安置区)内的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包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监测、弃土(石、渣)监测,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土流失影响因子监测、水土流失类型监测、土壤侵蚀量的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及效果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指标监测)、水土流失危害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并进行监测结果的分析及相关报告的编制。
2.3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束(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信息公示,并取得相关验收备案手续为止)期间的全过程监测服务工作。计划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预计全部完成时间为2032年12月,计划工期可根据委托人要求作出控制性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满足下列条件:
(1)未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湖北秭归抽水蓄能 及上级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资质范围应至少包含水质、土壤监测等相关范围),并取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单位等级5星)。
3.2.2业绩要求: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项目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业绩(可由多个项目组合而成)。
3.2.3人员要求:
(1)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具有一个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水土保持监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含在建项目);
(2)拟委派的项目副经理需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具有一个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水土保持监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含在建项目);
(3)拟委派的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应业绩互补。
3.2.4财务要求:2022年~2024年无两年连续亏损(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亦可)。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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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