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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企业2026-2028年环保自行监测和烟气CEMS比对监测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4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火电企业2026-2028年环保自行监测和烟气CEMS比对监测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火电企业2026-2028年环保自行监测和烟气CEMS比对监测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为  福建设立的二级区域公司,下属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 神福(龙岩)发电有限公司、 神福(晋江)热电有限公司、 (连江)港电有限公司等六家火电企业,现由福建公司组织进行火电企业2026-2028年环保自行监测和烟气CEMS比对监测技术服务集中招标采购,由下属六家火电企业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并办理结算。火电公司概况如下:

(1)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公司”),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北侧,西南距泉州市区约55km,处于泉港国家级石化工业区热负荷中心。一期工程建设2台30万千瓦国产燃煤机组,于2006年4月投产,二期扩建2台67万千瓦国产燃煤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11年12月、2012年4月投产。同步建设脱硝、脱硫、静电除尘、湿式电除尘等环保设施,一期2×3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6年完成改造,二期2×670MW机组2017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 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

 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狮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石狮市鸿山镇距离石狮市区12公里,交通便利。现有2105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2015年3月20日、4月24日投产发电,公司两台锅炉烟气经独立风烟系统送入一座双管集束式烟囱排放,烟囱高240m,内径8.4m。公司在烟囱110m处设置标准化烟气监测取样平台,可通过电梯到达。配套足量监测孔、照明和监测电源

3)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公司”),位于福州市江阴港城经济区,地处兴化湾北岸。一期2台60万千瓦超临界全烟气脱硫脱硝燃煤机组分别于2007年7月、10月投产,配套建有十万吨级卸煤码头。二期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扩建工程于2023年12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总工期20+2个月,计划于2025年8月、10月投产,目前全面进入主体安装阶段。

(4) 神福(龙岩)发电有限公司

 神福(龙岩)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公司”)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电站距离龙岩市25公里。建设有2300MW循环硫化床发电机组,总装机600MW。电站200912月正式投产发电。

5) 神福(晋江)热电有限公司

 神福(晋江)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热电公司”)位于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区,厂区西临安海湾,位于安东园区江滨二路以西、肖下南路以南、肖一路以北地块。招标人现一期装机为2×260t/h高温高压CFB锅炉+1×50MW高温高压抽凝供热机组+1×60MW高温高压抽汽背压式供热机组(母管制);二期装机为1×40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1×50MW 抽背机单元制机组。

6) (连江)港电有限公司

 (连江)港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罗源湾港区,距连江县城32公里,距福州市85公里。电厂一期建设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CEMS烟气监测等环保设施设备。

招标范围

本采购标的的服务范围为福建公司所属六家火电公司2026-2028环保自行监测和CEMS定期校验技术服务,各公司工作范围如下:

1)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泉州公司

招标范围包括四台机组总排口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烟气流量、烟温、烟气湿度、林格曼黑度、汞及化合物、氨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监测;厂界、码头噪声和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监测;工作场所噪声、无组织监测;尿素站区无组织排放环境监测;脱硫废水监测;循环水温排水监测等技术服务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汞及其化合物浓度监测,出具监测报告;每半年对厂界电磁监测1次、对敏感点进行一次噪声监测。每季度对台机组总排口CEMS(在线监测仪表)进行定期校验,使用参比方法测量颗粒物、流速、湿度、温度、含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提供校验报告。厂区土壤、地下水每年开展一次监测工作。灰场开展监测厂界颗粒物、渗滤液、地表水、地下水监测。

2) 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石狮公司

招标范围包①环境自行监测包括废气监测(总排放口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烟气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厂界噪声、敏感点噪声、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尿素车间氨、厂界非甲烷总烃厂界电磁厂区土壤、地下水、全厂废水(脱硫废水、煤泥废水、生活废水、工业废水、外排雨水、循环水温排水)等监测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环境应急监测。②CEMS比对浓度监测石狮公司两台机组总排口CEMS(在线监测仪表)进行定期校验颗粒物、流速、湿度、温度、含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对脱硝出口氨逃逸分析仪定期比对③溪前村灰场启用开展监测灰场厂界颗粒物、渗滤液、地表水监测。以上各项监测指标和频次见工作内容一览表。

3)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福州公司)

招标范围包括:1)按照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对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现场采样检测;2)对公司的四台机组净烟气CEMS进行比对监测,为公司环境管理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提供数据依据;3)对公司污泥掺烧项目自行监测内容开展监测;4)对在运集中式光伏项目自行监测内容开展监测;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监测项目、频次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4) 神福(龙岩)发电有限公司(龙岩公司)

招标范围包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重金属、二噁英类、烟囱黑度等;厂界噪声;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氨等排放监测;油库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检测;氨罐区周边氨(氨气)无组织排放检测;脱硫进口CEMS定期校验、总排放口CEMS定期校验等工作。

5) 神福(晋江)热电有限公司(晋江热电公司)

招标范围包括:按照晋江热电公司生态环保管理要求、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环评批复及其他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并实施。涵盖以下内容:1)无组织废气监测;2)废水排放口的外排废水污染物监测;3)噪声监测;4)有组织废气监测;5)雨排水监测;6)地下水监测;7)环境空气监测;8) CEMS比对监测工作;9)脱硫灰品质监测;10)煤泥沉淀池污泥毒性监测;11)CEMS系统设备72小时调试检测与技术验收;12)应急监测等。

6) (连江)港电有限公司(连江公司)

招标范围包定期开展企业环保自行监测,对 (连江)港电有限公司两台机组总排放口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汞及其化合物浓度、烟气林格曼黑度、氨进行监测;对厂界及敏感点噪声、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灰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煤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尿素站氨无组织排放、厂界及油罐区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对灰库除尘器出口、原煤仓除尘器出口、石灰石仓除尘器出口粉尘浓度及排放速率进行监测对工业废水车间排放口、脱硫废水车间排放口、含煤废水车间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地下水、雨水、循环水等项目检测;对厂界电磁场、升压站电磁场进行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监测,出具监测报告。监测项目、频次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合同期内招标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由投标人到厂开展应急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每季度对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两台机组总排口CEMS(在线监测仪表)进行定期校验,即使用参比方法测量颗粒物、流速、湿度、温度、含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提供校验报告。采样项目、采样点和采样时间等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7) 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公司)

每月向福建公司出具一份总报告,对各单位自行监测情况及超标情况进行说明;每年组织CEMS及土壤地下水的专项技术培训各一次(培训方式:视频会议)。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各火电公司现有监测服务合同期限如未到期,服务期限由合同到期次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具体如下 

1泉州公司自行监测服务和季度校验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为止,土壤和地下水服务从2027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为止

2石狮公司202611日起至20281231日为止。

3)福州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为止。

4)龙岩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为止。

5)晋江热电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为止。

6)连江公司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为止。

服务地点:上述7个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MA证书,检测范围涵盖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氨、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非分散红外吸收法)、氮氧化物(非分散红外吸收法)、颗粒物、汞、烟气参数(含氧量、流速、烟温、含湿量)】,废水(pH、氟化物、铅)、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土壤(pH、氟化物)。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厂的环保自行监测或烟气CEMS比对监测服务项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29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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