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新民中学(专门学校)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结决算审核
询比采购公告
海东市新民中学(专门学校)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结决算审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询比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海东市新民中学(专门学校)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结决算审核
1.2采购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
1.3采购代理机构∶佳荣工程项目管理
1.4采购项目编号:佳荣-2025ZB-138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海东市新民中学(专门学校)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结决算审核,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1.7成交询比响应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海东市新民中学(专门学校)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结决算审核,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2.2采购预算金额:267000.00元
2.3采购项目概况:海东市新民中学(专门学校)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结决算审核;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3询比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询比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询比响应人须具备《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备案登记且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基本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
4.1经信用中国 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2询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辖区内的询比响应人,应提供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并符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
3.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询比响应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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