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
2.工程建设
3.工期:自合同签署即进入备货期,备货期10日历天,施工安装50日历天。如遇有北京航食“要事活动”需暂停施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4.工程性质:建筑室外工程。
5.施工范围和内容:混凝土路面的拆除、浇筑混凝土路面、道闸的拆装等,主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数据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质量等级: 合格 。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图集及有关技术规程执行,质保期2年。
8.响应方资质要求: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9.拆除的建筑等所有垃圾由施工方负责清运及消纳,有回收价值的废旧器件,由承包人负责按照发包人指地点进行存放。
10.结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署后,支付15%的总合同金额作为预付款。
(2)施工完成后支付82%的合同款;
(3)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金3%,质保期2年。
11.施工方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食宿。
12.报价人需同时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技术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劳动力计划及主要设备材料、构件的用量计划等内容。
13.报价人所提供的所有书面响应文件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未提供的废除相应资格。电子版资料需使用通用软件编辑存档于U盘或光盘中,不得进行写保护等限制编辑的操作。
14.其他报价须知
(1)报价人所列各单项价格应为包含各项税费的综合单价,各项工作工完场清,相关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表中所列各项工作应包含与之相关的辅助工作,相关工作量和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2)表中所列综合单价为完成本工程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规范要求、图纸要求的全部费用及风险,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做任何调整。
(3)表中所列各项工作应充分考虑我公司相关制度及采购文件中关于施工组织及工艺的要求,相关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
(4)成品保护、附属设施恢复、垃圾清运和临时防护等相关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