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 具体内容如下:
综合楼楼顶广告牌A面(23.4米*5米)、B面(15.5米*5米)、C面(50米*5米)共444.5平方,三面广告牌钢架(含方管、角钢、预埋板、立杆、拉杆、腹杆)进行加固;钢架进行打磨除锈,再刷防锈漆;旧钢丝绳拆除并更换、旧钢爬梯拆除。
2.项目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规范
根据《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48:2003)、《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阳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2008年10月25日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现行标准,及其他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验收标准:施工完工后,在接到供应商的竣工报验申请后,综合保障部根据本项目施工方案、及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组织内部初验,初验合格后,综合保障部组织使用单位、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竣工验收单。
(2)安全要求:供应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未按操作规范施工等非基于采购人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动火作业和危险作业(包括高空作业)的管理,如有动火作业须按采购方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派无证人员(高空作业证、电工证、焊工证等项目所需证件)进行施工。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绳并做好有效保护后方可施工。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须对采购方现有设施设备、地面、墙面、邻近设施、建筑物等做好安全保护工作,服从采购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如对上述设施设备、地面、墙面、邻近设施、建筑物等造成损坏,须立即进行修复,如无法修复的,应照价赔偿。
(3)施工地点及施工期限:贵州 综合楼楼顶,施工期30个自然天,在我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施工(每日9:00-12:00,14:00-20:00,受雷雨天气等影响不计入工期,特殊情况按我公司要求暂时停工不计入工期)。
4.服务费用及结算
(1)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2)付款条件: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交付采购方,且在采购方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97%;合同总价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完成缺陷修复后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支付申请和合格收据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5.违约责任及质保期
(1)采购方因自身原因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天,应按照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供应商若因自身原因逾期完工的,则每逾期 1 天,应按当次含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个15工作日,供应商仍不能完工的,则视为供应商不履行本合同,采购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后续施工,因另行委托所发生的费用及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服务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且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支付含税合同总价10%违约金;
(3)若因供应商未提供或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加固维护服务的,由此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4)贵州 楼顶广告牌加固及维护项目质保期壹年,质保金为本项目含税合同总价的3%,在质保期内,供应商须设立该项目的保修服务
6.环保约定
为更好地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方贵州 已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供应商知悉并认同采购方贵州 环境方针及目标。为实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目标,双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环保责任作出以下约定:
(1)供应商除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外,还应遵守采购方贵州 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要求;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责任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及环境突发事件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须符合广告牌加固维护行业中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材料须选择环保型材料,不对环境及人的身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对不按要求给采购方贵州 所造成的影响和任何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供应商施工时应对施工范围采取维护隔离措施,防尘围挡必须严密、平整,牢固;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环境,并避免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污染;
(5)供应商需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每日进行现场清理工作,及时处理施工垃圾,存放并处置好自身设备和多余的材料;
(6)供应商施工中的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避免内部物料外漏;
(7)对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方贵州 有权提出整改意见,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予以实施。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拒绝整改的,采购方贵州 有权单方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