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
2.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符合国家对制冷设备、冷库相关规定要求,符合GB44015-2024《冷库(箱)和压缩冷凝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冷库设计和施工符合GB28009-2011《冷库安全规程》、GB51440-2021《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
3.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低温库(高低温综合库):于粮油仓库间处新建,外形设计尺寸约:5.7米×3.7米×2.87米(外高)×1 间, 库内实际净高约2.5米;
(2)高温库(快速预冷保鲜库):于一楼切菜区附近(最东侧)的高温库拆除区域重新建设;外形设计尺寸约:3.8米×3米×2.87米(外高),库内实际净高约2.5米。
4.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4.1 技术需求:
(1)旧库拆除:供应商在拆除旧冷库期间,应包含冷库拆卸、设备清理及搬运、各类垃圾清运等工作;
(2)新建1间低温库(高低温综合库),设计温度:+5度至-25度;、
(3)新建1间高温库(快速预冷保鲜库),设计温度:-5度至+10度。
4.2 服务标准:
(1)入场准备:按国航方要求做好入场相关资料准备,主要部件(风机、压缩机)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责清理施工垃圾,确保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要求;冷库安装人员应持有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证、电工作业证(或上述同等资质证明材料)以便国航方查验;
(2)现场保护: 供应商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现场保护,搭建临时施工围档及除尘措施;如因施工造成损坏的,应由供应商负责恢复;
(3)施工时间:按国航方要求时间进行施工安装,每日 18:30–00:00;
(4)施工周期:不超过60 天(日历日);
(5)质保期:产品自验收合格后,设备质保期不少于1年(含);
(6)维护响应时效(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一般故障,在接到报修通知后,供应商上门维修时间不超过8小时(含);紧急或重大故障,在接到报修通知后,供应商上门维修时间不超过2小时(含);
(7)售后服务:保修期内每个月2次上门检查及清洗、保养并做好记录,以便国航方查验。
5. 验收标准:
(1)符合附件《技术需求清单》中关于冷库规格和功能的要求;
(2)库体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凹凸、裂缝、变形等缺陷;库门密封良好,开启灵活,关闭后无漏风现象;库体的隔热层应平均、完整,无断裂、无脱落等情况;
(3)制冷设备、管道等安装坚固,布局合理,无松动、泄漏等问题;
(4)温度控制系统应准确、灵敏,能够保持温度稳定;
(5)制冷机组运行平稳,无异常噪音、振动或过热现象;制冷系统的压力、温度等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6)冷库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确保空气流通;
(7)电气设备安装符合规范,线路连接牢固,无短路、漏电等安全隐患;
(8)照明设施亮度适中,能够满足库内操作需求;
(9)控制系统功能正常,能够对制冷、通风系统等进行有效控制;
(10)冷库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防爆、防盗等装置;
(11)安全标识清晰、醒目,操作人员能够正确识别和使用安全设施;
(12)提供完整的设计图纸、施工记录、设备说明书、检验报告等文件资料,设备操作手册、维护保养手册等应齐全,便于国航方使用和日常基础维护;
(13)验收时,应按以上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冷库的性能和质量符合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应整改至达到验收标准。
6. 合同签署方式:固定总价协议,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