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提供“信用中国”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 8.提供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 |
| 9.提供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
| 10.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请提供 2024 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加说明) |
| 11.具有项目管理类系统或基础平台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代理授权 |
|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14.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 http:// /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15.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16.供应商须使用国航合同模板拟定后续合同文本,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1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18.供应商应具备实现项目目标的研发能力,具备云计算、微服务、大数据和AI等技术平台的技术研发能力和规划设计能力,支持研发、运维和运营一体化全过程。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软件著作权证书或研发管理体系证书或提供相关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19.供应商须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止)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软件开发或服务开放平台类项目的成功案例经验。(供应商须提供有甲方盖章的合同或协议关键页的扫描件(合同或协议关键页应包含但不限于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大签页)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业绩日期以案例合同(或框架协议)落款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金额为准(若框架协议未体现金额,则以订单为准)) |
| 20.供应商承诺投入专属团队(项目经理1人、架构师2人、核心开发/测试/运维≥10人)。供应商须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本企业为对应人员2024年1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材料作为有效证明文件,社保如为本单位缴纳的,则须缴纳社保主体名称与供应商一致,如为专业人事代理机构缴纳的,则还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不予承认 |
| 21.供应商须提供本地化服务支持(有北京、杭州两地驻场服务能力,7×24应急响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