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项目
1. 项目名称:北京地区印刷品采购项目
2. 项目信息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一家供应商承担北京地区印刷品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2 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2.3 服务
2.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 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法院判决书或处罚书落款日期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8投标人应具(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的业绩;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
5.2发售招标文件 详见《关于招标文件发售的说明》。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2025年12月09日09:30)(北京时间)前送达下述投标地点,招标人将于(2025年12月09日09:30)(北京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7. 投标地点和开标
9.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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