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1项目概况
新庄煤矿矿井地质条件复杂,水、火、瓦斯、冲击地压、油型气、热害多元灾害耦合累加,矿井褶皱,断层等特殊构造发育,水文地质类型复杂,为一级热害,高瓦斯矿井,煤层的地板具有弱冲击倾向性,主采煤层8煤为Ⅰ类易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层底板砂岩层赋有油型气及石油。各类灾害影响矿井安全生产。
根据矿井采掘接续安排,1801工作面计划2026年7月开始生产,为保障工作面安全回采,需实施新庄煤矿1801回采工作面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2.2招标范围
1.技术服务
(1)油型气治理技术服务
①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煤矿油气防治技术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提供1801工作面回采期间油型气及石油治理技术服务。
②编制1801工作面回采期间油型气及石油治理技术方案(过断层、向背斜特殊构造时,制定专项方案),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③编制钻孔施工等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钻孔设计参数。
④负责日常技术管理、钻孔瓦斯浓度的检查、测流、钻场瓦斯抽放日常管理、总结分析抽放效果、抽采达标评判等。
⑤每月对前期技术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对治理效果进行研判分析评价,及时发现问题,补充完善方案和提高治理效果。
(2)冲击地压治理技术服务
①根据《1801工作面回采期间冲击危险性评价及防冲设计》,编制1801工作面回采期间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方案,经专家评审和甲方审批后实施。
②按照规定编制与现场施工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③编制1801工作面回采期间冲击地压灾害治理月报。
④对工作面回采期间冲击地压灾害进行评估,对掘进巷道过断层、背斜等特殊构造灾害治理情况进行风险研判。
⑤每月对前期技术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对治理效果进行研判分析评价,及时发现问题,补充完善方案和提高治理效果。
(3)防治水方面技术服务
①工作面回采期间探放水方案、相应钻探、物探工程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和甲方审批后实施,负责相关措施及报告的编制。
②探放水作业现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钻孔必须使用反压防喷方式施工,配备齐全探放水专业技术人员及作业人员。
③探放水作业实现钻孔数量、钻孔位置、钻孔角度、钻孔深度、终孔位置、钻杆钻进速度信息的数字化,具备数据自动采集功能。
④探放水治理措施所需一切器具及其各类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等物资材料。
⑤每月对前期技术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对治理效果进行研判分析评价,及时发现问题,补充完善方案和提高治理效果。
(4)项目结束时,分别提供油型气、冲击地压、地测防治水灾害治理总结报告,后附全部的设计、图纸、钻孔施工记录台账、施工措施,治理效果分析评估总结等相关资料。
2.灾害治理工程
(1)油型气治理工程
1801回风顺槽500m~1000m段、2100m~2500m段为油型气涌出风险Ⅲ级区域,其余区域为油型气涌出风险Ⅰ级区域。
①1801工作面回采期间需施工底板瓦斯(油型气)区域定向长钻孔。具体设计如下:
除压裂区域外,油型气涌出风险Ⅲ级区域每个钻场设计5个钻孔,钻孔间距30m,每个钻场工程量3000m。底板定向长钻孔工程量3000m。
②1801工作面回采期间需施工底板瓦斯(油型气)区域验证钻孔。具体设计如下:
底板瓦斯(油型气)区域验证钻孔:两顺槽每间隔80m钻场内均施工一组普通钻孔,每组施工11-14个普通钻孔,每组钻孔工程量1200m,治理钻孔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喷孔或钻孔油型气压力大于0.1MPa时,需进一步采取局部治理措施,预计总计54000m。若治理钻孔施工过程中,气体异常时或治理效果经评判不达标时,增加工程量进行治理,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结算。说明:在钻孔施工过程中,为避免施工大量无效钻孔,应及时动态调整钻孔数量与间距,优先施工底板垂深20m奇数钻孔(1#、3#、5#、7#、9#,工程量约为400m),施工完成后,若单孔瓦斯浓度均低于3%,则剩余垂深20m偶数钻孔及底板垂深40m钻孔不再施工;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则需施工全部钻孔,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补孔设计。
③1801工作面回采期间需施工高位定向长钻孔。具体设计如下:
高位定向长钻孔:1801回风顺槽每间隔320m布置一个钻场,每个钻场设计3个钻孔,均为顶板40m层位,每个钻场工程量1690m,共计6760m。
④钻孔施工所需的手动防喷装置、自动防喷装置、开孔定向仪、矿用钻孔轨迹测量仪等,与主管路连接所需材料和附件。施工所需馈电开关、电缆、井下风、水软管、通讯、监控、视频设备、光纤、排水泵等钻场配套施工一次性材料由乙方提供。
⑤负责1801两顺槽3趟主抽采管路放水、测定参数等日常维护。
(2)冲击地压治理工程
①煤体应力计钻孔间距30m,两顺槽需安设173组,每组2个孔(深孔13m、浅孔8m),合计孔深21m,工程量3640m。
②帮部大直径卸压钻孔在回采帮中等冲击危险区每2m施工一个,弱冲击危险区每3m施工一个,孔深25m,施工2023个钻孔,工程量50575m。
③底板大直径卸压钻孔在工作面顺槽两帮中等冲击危险区每2m施工一个,弱冲击危险区每3m施工一个,孔深3m,施工3400个,工程量10200m。
④工作面及两顺槽爆破工程:
非生产帮布置1组1个顶板预裂孔,组间距10m,孔深47米,两顺槽共计施工443个,工程量20821m。
生产帮顶角布置扇形顶板爆破孔,1组3个爆破孔,组间距15m,孔深47m,两顺槽共计施工923个,工程量43381m。
工作面初采初放前,对工作面进行切顶爆破,8m施工一孔,孔深47m,工作面共计施工25孔,工程量1175m。
⑤冲击地压监测系统维护:负责对井下微震监测、煤体应力在线监测、地音监测及电磁辐射等系统日常维护及安装。
(3)地测防治水治理工程
①1801工作面长度2600m,采用三种物探方式进行探查,预计工程量7800m。
②根据1801工作面实际长度,预计施工17个物探异常区验证钻孔,平均单孔长度200m,预计工程量3400m。
③每隔300m(±50m)布置1个顶板疏放钻孔(共计14个钻孔,工程量1680m),钻探施工地点为与设计组间距最近的钻场内。钻孔垂深进入直罗组含水层,严禁进入洛河组含水层。
④1801工作面回采受NK306、NK117、NK404、泾河68、NK210、NK503地质钻孔影响,每个钻孔施工一组地质探查孔250m,共计6个地质钻孔,地质探查孔工程量1500m。
⑤1801工作面回采受S7背斜、S8向斜、S9背斜、S10向斜影响,每个褶曲施工一组地质探查孔,共计3个褶曲,地质探查孔工程量1800m。
⑥1801工作面回采受NK112、NK306、NK117、NK404、泾河68、NK210、NK503地质钻孔影响,每个钻孔1次物探,共计6次物探。
3.设备及人员配备
①人员配备:成立1801回采工作面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配备的项目经理1名、安全经理1名、生产经理1名、技术经理1名、机电经理1名,并配备瓦斯(油型气)治理、冲击地压、地测防治水的灾害技术负责人各一名(从事煤矿灾害治理工作五年以上)。配备瓦斯(油型气)治理、冲击地压、地测防治水灾害治理施工人员,持瓦斯抽采工证人员不少于16人,探放水作业证人员不少于4人,爆破工2人,其他带班、检修工监测系统维护工及打钻辅助作业人员不少于64人,共计94人。
②设备配备:需配备定向钻机(ZDY15000LD)不少于2台、泵车不少于2台及完整配套的测量系统;配备普通钻机不少于4台(扭矩达6500Nm以上的2台);并配备配套钻机配套的钻杆、钻头、小型风动钻机、甲烷传感器、防爆灯、智能防喷装置、在线监测装置、摄像头、弹簧秤等打钻必须配备的配套设施,施工所需的开关、电缆、传感器、视频监控的接设、维护需自行安排解决。
4.其他
①临时用电、风、水,打钻水沉淀(沉淀池)、钻场清淤、排水等工作由乙方承担,包括所需设备及材料,甲方只提供风、水、电等主系统。
②施工所需料车、人车、移变、开关、井下风、水软管、通讯、光纤、排水泵、封孔水泥等钻场配套施工的材料以及电源的接入(在掘进配电点取电)由乙方解决。
③钻孔封孔、连抽、钻场放水器、集气管、孔板流量计、三通、管汇、不锈钢球阀、无缝钢管、U型压差计等所需材料和附件等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上述材料安装。
④乙方负责1801回采期间钻孔及钻场的拆除,并用水泥进行注浆封孔,封孔深度不小于10m,拆除的材料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方。
⑤乙方配备和提供的各种设备和材料必须完好,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工程需要。
⑥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原油等,需按矿方要求收集并运输至矿指定地点。
⑦主管路距钻场距离不大于100m时,乙方负责延伸两趟不小于159mm的临时管路,材料由乙方负责。
⑧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钻场标准化相关工作。
当所配备设备无法满足数量要求时,为不合理不充足。其他设备及配件按同时6台钻机施工所需最少设备数量计。
设备清单:
|
设备类别 |
设备名称 |
规格/要求 |
数量 |
|
主要钻探设备 |
定向钻机 |
ZDY15000LD |
2台 |
|
配套泵车 |
无 |
2台 |
|
|
普通钻机 |
扭矩≥6500Nm |
2台 |
|
|
普通钻机 |
其他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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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钻探配套部件 |
钻杆 |
与所有钻机配套 |
|
|
钻头 |
与所有钻机配套 |
|
|
|
智能防喷装置 |
无 |
|
|
|
弹簧秤 |
无 |
|
|
|
安全与监测系统 |
甲烷传感器 |
无 |
|
|
摄像头 |
无 |
|
|
|
在线监测装置 |
无 |
|
|
|
防爆灯 |
无 |
|
|
|
测量与导向系统 |
定向钻机测量系统 |
完整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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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保障要求 |
供电开关 |
施工所需 |
|
|
电缆 |
施工所需 |
|
|
|
各类传感器 |
无 |
|
|
|
视频监控系统 |
无 |
|
2.3计划工期:18个月,具体结束日期以1801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灾害治理工程完成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矿井水害或冲击地压或瓦斯(油型气)井下灾害防治钻孔施工业绩,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满足业绩要求的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每项业绩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主持过至少1项矿井水害或冲击地压或瓦斯(油型气)井下灾害防治钻孔施工业绩,须附合同影印件(包含反映满足业绩要求合同内容页、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项目负责人任命书或可以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30日23时59分止。






